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温馨提示

2021/5/7 17:43:30

202151日起,我市执行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,调整后一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.2%0.4%0.6%0.8%0.9%1.0%1.2%1.4%。在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出台实施前,我市继续实施本地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。

 

202151日起,我市在执行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和《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》的基础上,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继续实行阶段性下调百分之五十政策,政策执行期至202243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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